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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当前,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本土疫情,且呈快速扩散态势,感染者大多有跨地区旅游活动,疫情进一步扩散风险仍在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疫情,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外地来渝返渝人员排查管理。全面启动社区排查工作,在居民小区、商务楼宇、机场、车站、码头、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实施外来人员登记和行程码查验;根据来源地实施分类管理。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大型企业、劳动密集型行业要加强本单位员工排查,实施每日健康监测和外出归来 行程码查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和轨迹查询,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分类处置。全市所有发热门诊严格落实发热必检要求,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人员实行登记报告,并推送属地社区落实排查。 二、适度限制跨省市人员流动。市内人员近期非必要不离渝,不前往有本土病例的城市(地级市,直辖市为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规范离渝审批程序,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离渝人员返回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工作。其他返渝人员引导其做1次核酸检测。 三、分类管控聚集性活动。所有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压实责任。严格控制有市外人员参与的大型会议、展览、论坛等活动,非必要不举办;无市外人员参与的聚集性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尽量控制规模,尽可能线上举办,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查验行程码;超过100人的活动参加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抓好旅游活动管控。加强景区和旅游途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预约、限流、错峰、测温、验码 等措施,控制预约人数,进入室内旅游景点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暂停有本土病例的省(区、市)旅游线路,继续暂停出入境旅游业务。 五、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影剧院、博物馆、棋牌室、 KTV 等室内外文化娱乐场所要按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的标准限流开放,严格落实入口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或查验包含行程码信息的健康码)等措施。机场、车站、码头、商务楼宇、 商场、超市、餐馆、酒店、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健康码和行程码)登记、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一米线”、清洁消杀、限流错峰等措施,做好客流疏导,维持好排队秩序,坚决防止人员扎堆聚集。医院要严格落实入口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或查验包含行程码信息的健康码)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院感防控。 六、严格落实入境环节防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对所有入境人员(含经由外省市入境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做好入境货品(冷链食品、非冷链货物等)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对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口岸高风险人员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加大常规核酸检测频次。 七、加快落实各类协查。对外省市来函要求我市协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通过网络排查到外地感染者轨迹可能涉及我市人员的,公安、卫生健康、通信管理、政法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启动多部门联合排查机制,加快排查核实,落实管理措施。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收到协查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要统计汇总相关协查信息,加强技术指导。加快落实大数据推送的区域协查信息排查,多部门联动,确保24小时内完成时空伴随数据排查48小时内完成重点区域人 员排查。 八、继续推进疫苗接种。行业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主管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加快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各区县 要做好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准备,及时摸清本辖区3—11岁人群数量,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并落实医疗保障,规范接种行为,保障接种安全。统筹推进其他人群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九、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区县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常态化督导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各行业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交通、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要对标国家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出台、完善本行业疫情防控具体举措。 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人员管理。引导市民落实个人防控责任,积极配合属地各类健康管理措施。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代章) 2021 年 10 月 29 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监委,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1 年10 月29 日印发 |

